初定職稱申報——申報原則與注意事項
發布時間:2014-12-22 13:39:07 瀏覽次數:2613 [關閉此頁 打印此頁]
初定職稱申報——申報原則與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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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獲得中專以上學歷,所學專業與從事專業一致,符合相關職稱初定條件者,可初定職稱。同一學歷僅可初定一次。經濟、會計、審計、統計專業須參加國家統一考試。不符合相關職稱初定條件者,可參加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,考試一般在每年8月初報名,9月底考試,屆時請關注相關網站發布的考試訊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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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中專畢業生工作滿一年可申報員級資格(中專學歷幼兒園教師,須工作滿4年)。大專畢業生工作滿三年可申報助理級資格(不含中學教師系列)。本科畢業生工作滿一年可申報助理級資格。碩士研究生工作滿三年可申報中級初定。博士畢業生參加工作后可申報中級初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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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初定初級職稱者,可在受市職稱辦委托的各區人社局、市人才中心、各行業主管部門及行業協會的職稱代理點申報辦理。初定中級職稱者,可在上述部門提交職稱申報材料,由上述部門初審后到市職稱辦集中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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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初定報送材料要求:
(一) 本人相應學歷的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,大學專科以上申報人員須提供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》(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)或省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《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》。同時教師類專業還需提供相應《教師資格證書》。
(二) 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;
(三) 《專業技術資格初定申報表》(A4紙正反面打印,凡屬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須主管部門審核蓋章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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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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